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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上厕所从交钱到如今的免费,这个过程我们要感谢一个人

@实名晨枫:现在我们无论在全国各地哪个火车站候车室里上厕所,上完洗洗手就走了,可你知道吗,在20年前,我们在火车站候车室里上厕所,是要交钱的。

从交钱到如今的免费,这个过程我们要感谢一个人,他就是河南省淮阳县鲁台镇青年农民葛锐,一个不信“邪”的小伙子。

1998年10月6日,葛锐在郑州火车站候车期间到候车厅内厕所如厕,出来后厕所管理人员让他交3毛钱入厕费,葛锐认为这钱不应该交,他说这个项收费已列入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布的第一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中,收费是不合法行为。双方发生争执,但是一个年轻小后生哪里拗得过堂堂铁老大呀,只能无奈交了3毛钱。

事后,为了维护自已更为了大多人的权益(是呀,尽管是20年前3毛钱也不算多呀,要说葛锐是为了自已个人,那真不公平)葛锐把郑州火车站的上级-郑州铁路分局告上了法庭。葛锐认为,旅客购票后就应该应享受从进站到出站所必须提供的各种如卫生、治安、候车休息等基本客运服务,火车站的行为已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葛锐提出的要求是:赔礼道歉;退回3毛钱入厕费。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铁路分局对葛锐在候车室入厕收3毛钱,是省物价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有关规定批准的,属合法收费,判葛锐败诉。
不服输的葛锐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财政部、国家计委在1993年11月“公布第一批取消的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已取消了火车站“站内厕所收费”,这个规定与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相一致,具有法律效力;财政部综合司、国家计委价格司是财政部和国家计委所属审核批准收费项目的具体职能部门,两司《关于明确“站内厕所收费”涵义的复函》内容表明,火车站候车室在火车站范围之内,候车室内厕所的清扫保洁义务由火车站承担,所以候车室内厕所收费是违法的。 判决认为,葛锐诉请法院判令铁路分局返还3毛钱入厕费理由成立,但他要求向其赔礼道歉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要求郑州铁路分局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返还葛锐3毛钱入厕费,撤消二七区法院判决,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郑州铁路分局承担。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法院判决铁路部门退了0.3元,这也成为当时曾经轰动一时的新闻。

可是,为了这场官司,葛锐耗费了数千元,他疲倦不堪地说:“你看我赢了,其实我输了,而且输得很惨。”现在我们在火车站上厕所不花钱,是不是应该感谢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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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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