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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欢女爱对身体不好……这说法打哪儿来的?

作者:张佳玮(来自豆瓣

《红楼梦》里,第一个非正常死亡者是贾瑞。

读过书的诸位,大概对他的死法印象深刻:贪图王熙凤不得,自己解决,所谓“指头儿告了消乏”;后来看风月宝鉴,一面是骷髅,一面是王熙凤。贾瑞看进去出不来了,死了。

——现在想来,这个风月宝鉴像是开了成年人视频的pad,贾瑞就这么端着看,没了。

这故事当然极有寓意:红粉骷髅,看了沉迷,人就完蛋;看了畏惧,才是悟了。

《金瓶梅》序里也有类似的说法:

读此书者,怜悯了,是菩萨;畏惧了,是君子;欢喜了,是小人;想效法西门庆了,那是禽兽。

正文开篇就是:“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从这个角度讲,《红楼梦》和《金瓶梅》都在渲染红粉骷髅,劝诫大家对女色与性生活,别过分积极。本文并不想聊这两本书,只试图讨论下:这种色欲有害论,怎么来的?

上古的人,好像对男女欢好没啥负面意见:毕竟要繁殖嘛。

各色上古典籍指导生活,都会提到男女阴阳,说起来很是一本正经。这也不新鲜:古代各族的生殖之神都是女性,许多还有大地母亲这个概念呢。
东方不败跟杨莲亭双宿双飞后,跟任我行说自己“勤修内功,数年之后,终于明白了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这段话其实来自《易经》,所谓“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说明阴阳和合,生生不息,上古就这么认定了。

这大概说明,上古是不讨厌男欢女爱的。

(东方不败跟杨莲亭具体怎么天地化生,我也不知道……)

后来越向中古,礼仪典章规程越复杂。

许多自命正经的人,就容易觉得,女色是不圣洁的。
《太平御览》里有个很好笑的段子:说北海的周泽担当太常,有段时间为了典礼,在独自持斋,生病了;他妻子怜惜他,去探望他;周泽大怒,觉得妻子干扰了圣洁的斋戒,把她送进监狱,自己上表谢罪。

当时有段谚语吐槽他:“居世不谐,为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醉如泥,既作事,复低迷。”

——以后,我再也没法正眼看低迷这个词了。

《礼记·内则》里有个说法,认为男人到了五十岁,就不该再跟女人睡觉了,不然身体会变差;但到了七十岁,就该重新跟女人睡觉:这样才能补益身体。

这种思想,后来源远流长。一度形成了“男人被女人吸了气就会身体差,男人要吸女人的气才能长寿”的扭曲观念。

三国时有个名方士叫左慈。《三国演义》里他捉弄曹操,正史却一度得过官职,曹植说他通“补导之术”——嗯,房中术。许多房中术修炼者,都相信采阴补阳。

大概是,只要跟人睡了,而自己又坚持不泄(这个泄不是错别字),身体就能获得极大的好处。

后来《抱朴子》里还指导了:你不懂房中术,吃再多仙丹,也没啥鸟用:

——“凡服药千种,三牲之养,而不知房中之术,亦无所益也。”

甚至还有这种话:“大都知其要法,御女多多益善。如不知其道而用之,一两人足以速死耳。”

——懂得诀窍,睡的女人越多越好;不懂诀窍,睡一两个就能弄死你!

——不知道您怎么看,我觉得这个很神经。

然而,道门对男女关系算是宽和的,犹且如此;那之后,各色乱七八糟的念想就更多了。

又有人从阴阳里面,琢磨出了采补。所以后来鬼狐仙怪的传说里,许多狐仙扮成千娇百媚的姑娘,就是贪图这一口阳气:哪怕你是穷书生破落户,只要一口阳气在,自有美妖来勾搭你。

——很神经病,但这就是许多古人的想法了。

如上文所述,《金瓶梅》和《红楼梦》都强调不可纵欲,不然身体要完蛋。这两本书好在,都还有一种唯物辩证的精神。贾瑞不是单纯死在反复自己解决这事上,还生着病呢;西门庆则是乱吃药乱喝酒,结果完蛋了。
另外两本名著,态度却鲜明得多:

《水浒传》里,好汉们视女性为毒蛇猛兽,除了鲁智深是妇女之友,其他好汉跟女性一般没啥好说的。梁山泊里的女性,那就是母夜叉孙二娘、母大虫顾大嫂,彪悍威武。

其他比较妖娆的女人,潘金莲、潘巧云、白秀英、李瑞兰,那一个个下场堪忧。

好汉们都以不沾女色自豪,每日里只顾打熬气力——好像娶了老婆,就不能打熬气力似的。

《西游记》里,蝎子精勾引唐僧时,唐僧有一句话特别滑稽:

“我的真阳为至宝,怎肯轻与你这粉骷髅”。

这话槽点很多,我一直想:三藏的真阳如此珍贵,不肯轻易给蝎子精,那以后要留给谁呢?

——但这话,也折射出当时的概念来:男性真阳如此珍贵,不能轻易泄露——反过来,试图套取男性真阳的女人,很容易被目为邪恶。

如此到近古,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禁欲主义,大概可以归纳为:

虽然男性可以跟女性欢好,但应该正经地喜欢,养育后代那么喜欢;如果轻易撒播、流连春色,就不是正经男人了,就容易色欲亡身。
更进一步,这种想法好像也认定:女性(尤其是不正经的女性,以及女妖精)都要渴求男性的阳气,所以男性要尤其谨藏阳气,就像唐僧,“怎肯轻与你这粉骷髅”。

这个观点再一延伸,就会觉得女性特别不利于男性,分分钟要偷男性的阳气,甚至产生一种扭曲的厌女症。

所以许多愚昧的古人,既想睡女性,因为好色,又看不起女性,觉得有害。

按说这类事情,进入现代社会了,应该也很明白了吧?

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里,有男生交流,如何自行解决,提过一个特别荒诞的观念:“那种东西,在人身上就和暖瓶里的水一样,只有这么多。用得勤快的人到了三十多岁就没了,节省的人到了八十岁还有。”

——这段在小说里,是被当做愚昧无知反面教材存在的。

但我看许多上世纪的报纸杂志,好像许多人真信这个:“一滴精,十滴血;一滴血,十碗饭。”

当然也因此衍生了许多滑稽的设定。比如,《玉蒲团之玉女心经》结尾,李丽珍赢了舒淇,靠的就是坚持不泄。

这方面,金庸先生的态度就很明确,也挺科学:《射雕英雄传》里,梁子翁相信了采补邪术,被洪七公抓住,暴打一顿,拔了头发——痛快。

李碧华在她一个短篇小说《潮州巷》里,写过一个很夸张的情节:某霸道的出轨丈夫,因为要自己练功夫,禁止老婆在生理期进自己的练功房;老婆气不过,就把自己的血抹在丈夫练功的器具上,真把老公给害死了。

——我不知道李碧华是真信这个,还是嘲讽男性对女性不洁的偏见。

如果是反讽,那这个情节还真挺好笑的。大概,越是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地方,越容易相信这套吧?

那,本文比较散。如果有什么主题的话,大概就是这样子:
许多关于男女关系的民间说法,实属异端邪说,或是以讹传讹。

诸如女人克夫、色欲亡身、采阴补阳之类,基本谈不到科学根据。

许多人会说“传统一路下来,一定有道理”。然而许多所谓传统,最初只是想当然耳。一路编排下来,越编越玄。

了解风俗史的诸位都知道,许多传统民俗,都是如此从无到有,日益琐碎。旧规矩不肯删除,新规矩越来越多,最后老的不肯改,少的必须依从,还编出一堆理由来撑着的。男女关系上,许多禁忌,也是这么搞出来的。

在男女关系上,懂得节制是好的;但“真阳至宝”之类,就比较扯淡了。

人类历史上,真正因为精尽而人亡的,大概没那么多。大部分所谓栽倒在色欲上的人,害他们的不是美色,而是不健康的生活习惯。

人是不该学西门庆嗑药疯玩、学贾瑞带病折腾。但只要健康,有合适的对象,就要好好开心嘛——这才是相对端正的态度。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不想也难。”——李安《饮食男女》里,三个女儿到了嫁人年龄了,老朱师傅犹且如是说。

人类生理结构,是经历漫长进化成现在这样,以方便与喜爱的伴侣欢乐的。不好好珍惜这个,就是不珍惜人类的进化历程了。

越是把这种事看成洪水猛兽的,越会显出色厉内荏来——而且从历史上来看,越把这件事搞得复杂的,内心其实越猥琐。

毕竟,与心悦的对象欢好情爱,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了——简直没有之一嘛!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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